NVOCC在线投保流程
投保流程
1、 在线投保 a) 注册成为网站会员;
b) 点击投保按钮,选择承保保险公司,填写并提交投保单或通过投保热线 400-696-5156 投保咨询;
2、 审核资质,收取保费并递送保单 a) 我们的客服人员将为您审核投保单;
b) 审核通过后,客服人员将根据投保单中的联系方式,通知贵司将加盖过公章的投保单原件(请登陆您的会员管理中心下载)及相关材料(点击查看详细)快递至“领航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邮寄地址)并支付保险费用;
c) 收到您的资料及保费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贵司投保单上的联系方式寄出保单;
>>提交投保单的相关材料
请在邮寄材料前将所有投保材料通过 在线客服 上传给客服人员或发送至服务邮箱:service@nvoccchina.com
(一)已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保单原件(加盖投保人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文件(如财务报表);
(6)投保人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总公司《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
(二)新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1、企业欲新增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须提供:
(1)投保单原件(加盖投保人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文件(如财务报表);
(5)企业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
2、已获得无船承运人资格的企业的分支机构欲新增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须提供:
(1)投保单原件(加盖投保人企业公章)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
(3)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分支机构上年度营业收入文件(如财务报表);
(5)分支机构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
(7)总公司《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
3、已获得无船承运人资格的企业新设分支机构欲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须提供:
(1)投保单原件(加盖投保人企业公章)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
(3)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
(5)总公司《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
>>投保资料的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东街8号信通大厦B座7层707B 领航国际保险经有限公司 邮编:100025
>>保险费支付的帐户户名:领航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账号:1100 1028 9000 5301 2167
开户行:建行北京远洋支行
3、 提交信息报告 寄出保单的同时,我们将向交通部提交贵司已经投保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保险的信息报告。
注: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在线客服 或拨打投保热线: 400-696-5156 。